Q:什么情況下,公司應要辦理變更登記?
A:公司的登記事項有變更,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變更登記。未經公司變更登記,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。
Q:公司可否將住所搬遷到公司登記機關管轄范圍以外的地方?
A:可以,但是需要到工商登記部門辦理企業遷移登記。
Q:公司擬變更的住所跨公司登記機關管轄范圍的,應該如何辦理變更手續?
A:公司變更住所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的,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向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;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,由原公司登記機關將公司登記檔案移送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。
Q: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嗎?
A:可以。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,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。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,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,視為同意轉讓。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,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;不購買的,視為同意轉讓。
Q:公司登記事項變更后,其分公司是否需要辦理變更?
A:不一定。公司登記事項變更涉及分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,應當自公司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申請分公司變更登記。